长铗

不是什么好人。间歇性挖坑不填。
Fgo/金光布袋戏沉迷中

【假装楼诚】半生

1.将近一年不写东西,我有罪!赶紧滚来写点啥,除除草😂谢谢小天使一年不离不弃(快够!)
2.依旧ooc,每次喜欢上什么东西,总反射弧长😂伪装者已经播了辣么久,我才看
3.想睡日月木娄,想睡靳东
以下正文

【楼诚】半生
一、
一九七七年,明楼终于实现了和明镜的约定——虽然只有一半——他活了下来,在巴黎大学经济系任教。
巴黎大学一共向明楼抛出过三次橄榄枝。

二、
第一次是在一九三四年。
巴黎的十月不冷不热,气候正适宜。明诚搭乘的直达特快火车在下午五点一刻准时进站,巴黎下了点下雨,淅淅沥沥,明诚穿了一件黑色的薄大衣,打一把黑色的伞。浑身上下,除了右手的那只简单的黑色手提箱,再没有别的行李。
他出站后在原地踌躇了一会。
他在考虑是不是现在就去见明楼。他这次来巴黎,是瞒了明楼的。他从巴塞尔出发,为的是传送一份组织上的文件,他还没有正式入党,让他来执行这个任务,严格来说是不合规矩的,但情况紧急,一时之间找不出更好的人选。
将文件交给他的人告诉他,将文件送到圣米歇尔大道附近的一个据点后,自然会有人来接引,他将在那里正式宣誓入党。
圣米歇尔广场距离巴黎大学很近,明楼在那里念经济系的博士,同时任助教。如果他的动作够快的话,或许能赶在晚饭前见到明楼。
巴黎的街道两旁植着高大的梧桐树,叶落后只剩稀疏的枝条,明诚想起上一次离开巴黎的时候,梧桐树才刚发新叶。被雨水冲刷后的梧桐叶黏在马路上,虽然失去了色泽,但还是很清脆。身后梧桐叶被踩踏发出的细碎生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借着路旁一家餐厅上的玻璃,看到了一个尾随在他身后的人,对方见他停了下来,也装作不经意地打量周围。
明诚抬头看了眼餐厅的名字,收起了伞,抖了抖雨珠,伸手拉低帽檐,推门走了进去。对方也急忙跟了进去。
三分钟后,明诚从餐厅里走了出来,身后已经没有了尾巴。
到了圣米歇尔大道后,天气意外地放晴了,明诚找到联络的地点——一家已经上了年岁的老氏咖啡屋,墙上挂着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前后桌子隔着一道矮墙,左右桌隔着短过道,既留了个人空间,又不至于太过沉闷。他坐下后,点了一杯咖啡,双手随意交叠。大约过了七八分钟,一个中年男人坐在了他对面,明诚一眼就看到了对方手上的暗号物品。
箱子正暗中交接到一半,明诚无意间一瞥,与邻桌的一个穿黑色高领薄毛衣的人对上视线,电光火石间,明诚已经明白了发生什么。
这是一个尾巴,是跟着接引人的尾巴,而且他已经看到了自己的脸。
形势容不得思考,明诚将桌上的一把餐刀纳入袖中,向对方走去。对方也察觉到了什么,原本摆在桌下的手在往外伸,经验直觉告诉明诚,那极有可能是一把枪!
明诚的步伐依旧不紧不缓,带着惊喜地表情亲昵地拍了对方的后背,在对方开枪之前,将刀送入了对方的心脏。
那一堵矮墙做了很好的视线遮蔽,没有人会怀疑他,他看起来就像是无意间遇到了老朋友一样,问好后又礼貌地告别。
“这里很快就会暴露,撤!”
他们在咖啡店门口分手,一个向左,一个向右,文件已经送出,任务圆满完成,唯一的插曲是一条人命。
这是明诚第一次杀人,过去遇到的尾巴,他都是甩开对方或是在不让对方看到自己脸的情况下将对方打晕。
先前因为情势紧张,他无暇多顾,手法像练习了无数次那样完美,可是危机一解除,他就能深刻地觉出对方鲜血落在手上的热度了。
他掏出手帕,仔仔细细地将手心极少的血抹去,又仔仔细细地擦了无数遍手,直到皮肤开始泛红。
他的手有点抖,他泄愤般将双手插进大衣的口袋。他现在想见明楼了,非常非常想,这种想念像是决堤的洪水,他在路上飞快地奔跑,两侧的梧桐树被他甩在身后。

明诚才出楼梯口,就看到了明楼。
“大哥。”
明楼穿着一件灰色的呢子大衣,扣子扣得整整齐齐,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平静地扫过明诚的脸,向他点了点头,他看起来一点儿也没有意外。
他的导师莫里斯——之前明诚见过几面的一个经济学方面的老教授——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步伐有点急促。
“明楼,我刚刚的提议还是请你再好好考虑一下,你是经济学方面的天才,是我最好的学生,我十分希望你能留在巴黎大学。”这位头发花白的老教授看起来十分难过,“你的学位还没有修完,这个时候回国······我理解你想要回去的心情······”
“老师。”明楼平静道“在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莫里斯叹了一口气,终于放弃,只说到:“那么,希望你的祖国摆脱困境后,你能再次回到这里,我的研究小组成员的位置会一直为你保留。”

明楼在巴黎租了一间公寓,距离巴黎大学只有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二人选择步行回去。
“冷?”明楼眼角余光敏锐地捕捉到正走在自己右侧的明诚左手在颤抖。
“啊?”明楼刚刚看起来似乎在发呆,被打断后看到明楼盯着自己的左手,立马意识到这是杀人的后遗症,赶紧将手藏进了口袋,道,“有点。”
明楼看到明诚有点过度的反应,也不揭破,淡淡点了点头:“什么时候来的?”
“没多久。”明诚不敢说实话,只好打了个机锋。
明楼突然侧身去嗅明诚,他比明诚高了半个头,要稍微低下身,正挨着明诚的脖子,温热的鼻息就落在他的脖子上。明诚僵立在当场。他杀了人,不知道血腥味重不重,他怕明楼闻出来。
“一杯咖啡?”
“啊?什么?”明诚愣住。
“你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反应这么迟钝?”明楼皱了皱眉,他站直了,拉开二人的距离,明诚才反应过来。
明大公子被气的没了脾气,摇摇头,没再说话,哭笑不得地快步向前走。
明诚连忙跟上去。
过了一会儿,明诚实在忍不住了,开口问:“明台也在巴黎念书了,怎么今天没看见他?”
“你说那个小兔崽子?”明楼一声冷哼,“我是管不住他了,五门科目倒有三门不及格,尤其是拉丁文,我不过开口说了他两句,他摆出大姐来压我,我还没说什么,他气性倒上来了,一抬腿就给我跑到了图尔去,你说说怎么管!”
明诚没忍住,笑了出来,不出预料受到大哥的怒视,赶紧正色道:“该打该打,回去要和大姐说说,好好收拾他一顿!”
“叫大姐收拾他?”明楼转过身来笑得一脸高深莫测。
那个时候,举国戡乱,巴黎却还是那样,明诚白天偷偷摸摸出门,回来后总是好好检查自己的衣着,怕自己又沾上了血,他费尽心思想要瞒着明楼。
直到一九三五年年末,他在一场任务中失手,险些让目标逃离,却也意外见到明楼端着狙击枪,云淡风轻扣下扳机的一幕。他伸出带着黑色手套的右手同自己握手,笑得如往常一般平静,从容:“青瓷?我是眼镜蛇。”
他的手上有一点淡淡的子弹的硝烟味,明诚能闻出来。这个时候,他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瞒得住明楼。

二、
第二次是在一九四九年。
那个时候,战争刚刚结束,百业待兴。
明楼和明诚重回了上海,一九四五年到一九四九年,他们辗转各地,参与了规模各异的战争,九死一生,但都活了下来,立下了赫赫战功。
他们终于实现了愿望-有一天堂堂正正的站在阳光下。
明公馆倒还在,只是几度易主,明楼花了一笔钱重新将它买了下来。
阿香早已不再了,偌大的公馆,除了他和明诚,再无他人。
明台在四九年年初也回到了上海,明台变了很多,他不再是记忆里那个像明镜撒娇的小少爷了,他是一个真正的革命战士,但当他回到这个家时,却还是毛毛躁躁,伸手就去翻明楼的书。在众多书中翻到了一本压在最底下的书,看得出来主人很精心保存它,却还是因为多次翻阅而略旧。
明诚立马制止了他。
明台睓着脸,依旧是一副油腔滑调:“怎么?还怕我翻啊?”
他坐在沙发上,坐姿乱七八糟。书翻得哗哗响,里面没有别的,只有几封信,一张明楼和明诚的合影。
“给我坐端正,像什么样子!”明楼训斥他。
“阿诚哥,”明台也不搭理他,转过身去够明诚的肩膀,“晚饭吃什么呀?”
“你就知道吃。”明诚失笑。
他们都回到了这个家,把一身的血腥味洗掉了,他们从不敢带着血回来这里。无论在外多么沉稳,杀伐果决,只要回到这里,他们还是像多年前明镜还在世那样,吵吵闹闹,没大没小。
明台在北平一带潜伏,在内战中失去了自己的妻子。战争才刚结束,他就向上级递交了材料,想要替王天风,于曼丽,郭骑云正名。
材料递交上去了几个月,一点回音也没有。
明台虽然表面上不急,但还是每天去翻信箱。
那封来自巴黎大学的聘书和来自莫里斯教授的信就是被明台翻出来的。那封信被明楼取走了,之后也不知道他回复了什么,但巴黎那边再也没有来过消息。
明楼已经四十一岁了。明诚也三十八岁了。半生风雨飘摇。
明台总是摆出大姐的口吻,旁敲侧击他们为何至今没有结婚——明台真的变了,他过去从不会去想这些,因为那个时候明镜还活着,他在外兴风作浪,回了家,总有一个温暖的依靠。
一个人的成长总要以血为代价。
明镜就是梗在他们心头的这根刺,明楼不提,明诚也不敢提。
明楼和明诚相视而笑,却不置一词,他们半生扶持,了解对方甚于自己。

三、
第三次是在一九七七年十一月。
这一次,明楼没有再拒绝。
他和明诚到达巴黎的时候,巴黎下了第一场雪,纷纷扬扬,他们都经历了十年文革,入过大大小小的监狱,审判也不知道有过多少次。落下了一身的伤痛,这种天气并不好过。
明楼和明诚去的第一站是墓地。
那个记忆中和善的老教授死在一九四六年。
明诚朝着墓碑鞠了一躬,他知道明楼这一生,唯一承认过的老师只有这一位。
全国刚开始反右的时候,明楼就被放上了台面批判,他手上不干净,明诚是知道的,没有哪一个人在多重伪装下,能不枉杀一人,明楼也是。那个时候明诚有机会离开全国政治风暴,去美国交流学习,但他拒绝了。
明镜总说明家就属明台最犟,却不知道真正倔强的是明诚。
昔年巴黎的那套小公寓早就不在了,就像十年中,明公馆也早已夷为平地。明楼在巴黎郊外买下了一栋小楼,湖畔旁,树林边。
白天明楼在巴黎大学教书,明诚就背着画板在巴黎行走。他会在夕阳时分到巴黎大学,等待明楼下课后,两人顺着塞纳河左岸行走,从王桥头一直走到圣日耳曼大街。
明楼在巴黎念书的那段时间,喜欢逛巴黎的旧书摊。淘旧书是需要大量的时间的,有时候明诚不愿意等他了,就到新桥那一带去翻翻画集插图,等瞧着时间到了,再去加路赛尔桥寻明楼。
明楼无论做什么事都慢悠悠,有种闲庭信步之感,就像他扣下扳机的样子,优雅、从容不迫,明诚爱极了他这个样子。
多年后,他们重回巴黎,塞纳河还是不变的风光,书摊却变了太多,明楼找不到惯常去的那家书店。
明楼喜欢那家书店,那不是一个秘密。
有时候,明诚找不到他,就去那家书店,总能看到明楼在低头挑书,塞纳河的阳光很好。
有一次,他站在门外等明楼,看到那家店的老板在和明楼说话,明楼突然回过头,看了一眼自己,目光像是染上了塞纳河的波光,只是短短一瞬,就回过了头。他笑着和老板说了一句话,明诚不知道他说了什么。但他哪怕是闭上眼睛,也能设想出明楼说话的语气神态,他那个时间一定很开心,而且,有一点骄傲和得意。
而现在,塞纳河风光依旧,会带着一点薄雾的色彩,认识的风景也仅存于过去。
他们重新在塞纳河左岸漫步,明楼却还是不改当年的兴趣,有时候,明诚会觉得一切都没有变,半生已过,明楼还是那个样子,除了掩不住的皱纹,可明楼老去了,还是那样好看,和他设想中没有丝毫不同。
巴黎洗掉了他们半生的飘摇动荡,漫步在塞纳河畔,悠闲自然。
明诚等了五分钟,看到明楼手上拿着一本书向他走近。
他看起来有点得意。
“买了什么?”明诚问。
“《十字军骑士》。”明楼微笑,又慢悠悠续道,“全本。”
明诚想起,几十年前,他们还在上海的时候,明台吵着嚷着要自己帮他找这本书。
明诚有十多年没有听明楼念过拉丁语。他们就这样沿着塞纳河畔,一步步走入斜晖里,走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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